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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 ”
这条规定是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明文条款,它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 ,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利益、个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,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是合法的,并且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的一种特殊权利,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。
在理解刑法第20条时 ,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。首先,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即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行为。其次 ,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必要的限度内,即防卫手段必须合理 、适当,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,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。最后,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必须是被侵害行为所必要的,不能过分或过分严重。
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 ,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它鼓励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,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同时也提醒公民在行使防卫权利时 ,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,不得滥用防卫权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。
综上所述:
刑法第20条原文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条件,旨在保护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。在理解和适用该条款时 ,需要注意防卫行为的必要性、合理性和限度性,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有效实施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十条规定:
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。
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 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 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》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。
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 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 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扩展资料:
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 ,可以按照1980年7月5日国务院批准的《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》,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(人民警察应谨慎使用开枪射击这一防卫方式。
即使对于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 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人民警察也不能随意开枪射击;此时采取其他防卫方式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 ,应当采取其他防卫方式——编者说明) 。
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应当停止防卫行为:
(―)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;
(二)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;
(三)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,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。
人民警察在必须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 ,放弃职守,致使公共财产 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后果轻微的,由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。
人民警察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,不负刑事责任 。
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,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警械实施防卫时,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人。
百度百科-正当防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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